荔城区慈善总会“资助大学生工程”
为资助更多2010年大学生就学,荔城区慈善总会继续为我校符合条件即将上大学的学生进行资助,每年3000元,共12000元。条件为:1、户籍在荔城区内的2010年应届生;2、已录取本二及以上(上本二线)学生;3、生活贫困,品学兼优学生(如低保户等)。
符合条件学生可于7月2日-3日到学校门房领取表格,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,最迟于7月5日到学校教研室上交相关材料,以便上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莆田四中
2010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