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的通知
6月28日上午前,每天上午9:00-10:00可到学校办理,逾期不受理。
(咨询:班主任或2759166)
各市、县(区)高招办:
为了做好2010年我省部份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的工作,现将今年普通高考分数查核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:
1、查分程序:凡确定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6月29日下午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本人书面申请、准考证(应届生还须持原所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)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高招办填写《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“申请表”),本申请表由县(市、区)高招办复制。各设区市高招办严格按照我办设计的《2010年 科目考生查核高考成绩汇总表》(见附件2,每科目一表,“高职单招”类需注明)汇总后,于6月30日下午17:00前用E-mail发送省高招办普通高校招生科,邮箱:fjgzbzjy@163.com。
2、查询结果反馈:我办将于7月4日12:00前把查核结果用E-mail发送反馈到各设区市高招办,由各县(市、区)高招办负责通知到考生。如果查核到的考生分数与网上公布的考生分数有误,我办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。
3、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,并对填写内容(姓名、准考号、联系电话、考试科类、考试所在考点、考场、查询科目等)的准确性负责,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。
附件1: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
2:2010年 科目考生查核高考成绩汇总表
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
本篇文章来源于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原文链接:http://gaokao.fjedu.gov.cn/htm/zhaokaokuaidi/toutiaoxinwen/20100625/28814.shtml
附件1
编号:
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(考生联)
2010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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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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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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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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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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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所在考点、考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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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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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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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此联于 领取核查成绩结果。(请务必填写准考号)
编号:
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(存根联)
2010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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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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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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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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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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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所在考点、考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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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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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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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此联于 领取核查成绩结果。(请务必填写准考号)
注:1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书面申请报告、有关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县(市、区)高招办申请查核成绩。
2、考生应对表格内所填内容的准确性负责。凡经核查考生分数与公布的考生分数有误的,省高招办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。
申请人:
附件2:
2010年 科目考生查核高考成绩汇总表
注:本表由各设区市高招办统一汇总后于2010年6月30日下午17:00前用E-mail发送省高招办(“高职单招”类需注明),邮箱:fjgzbzjy@163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